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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江落實“河長制”優化水環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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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江落實“河長制”優化水環境
根據市、區相關文件精神,按照“黨政同責”和“一崗雙責”要求,以分級管理、屬地負責的原則建立河湖管理分級責任體系,近日,長江組織召開“河長制”動員會,并就全面推行河長制的具體任務作詳細部署,共同參與河道整治清潔工作。
目前,長江管轄范圍內河道共有81條,全長19.6公里,主要為生產性河道。為了加強河道治理效果,切實落實主體責任,長江領導班子成員擔任一級河長、所屬各部門經理擔任二級河長,各級河長是河道保護與管理的第一責任人,按照職責分工對其具體承擔的河道治理和保護工作進行指導、協調,推動河道周邊環境專項整治、水環境治理、長效管理等綜合治理與管理保護工作。同時建立黨員志愿者、員工志愿者聯系監督管理,加強考核,逐步推進河道管理范圍內水陸域保潔、綠化養護、附屬設施維護及安全管理等日常養護工作的常態化。
在今后的河道治理中,長江將按照“水岸聯動、截污治污,溝通水系、調活水體,改善水質、修復生態”的治水思路,采取控源截污、溝通水系等方式,推進河道綜合整治。確保實現長江管轄區域內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重污染現象、水域面積只增不減、水質有提升的目標。(作者:吳雷 編輯:向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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